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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前瞻


重磅利好|中央财政每年20亿助力民营和小微企业


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民营和小微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一直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也是实施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重要载体,在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发展、科技创业与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促进小微企业稳步发展,近日中央财政将每年安排20亿元,“以奖代补”支持试点城市。
 
根据《关于开展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工作的通知》,从2019年起,财政部联合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日前印发通知,开展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工作,中央财政给予奖励资金支持,试点期限暂定为2019年至2021年。
 
“民营和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为探索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有效模式,经国务院同意,五部门决定共同开展试点工作,坚持地方为主、中央引导,鼓励试点城市结合实际先行先试,引导金融资源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前提下“支小助微”,同时通过以点带面、上下联动,进一步优化我国金融发展环境,推动实现增加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规模、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的目标。
 
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0亿元资金,对东、中、西部地区每个试点城市分别奖励3000万元、4000万元、5000万元,支持试点城市落实好中央减税降费政策,着力改善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同时健全融资担保体系和风险补偿机制,防范民营和小微企业信贷风险,切实打好防范重大风险攻坚战。
 
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工作具体推进措施如下:
 
一是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完善商业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机制,更好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在实际利率形成中的引导作用,推动银行降低贷款附加费用,确保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下降。
 
二是支持中小微企业通过债券、票据等融资。完善商业银行服务小微企业监管考核办法,提高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能力。今年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券规模要大幅超过去年,力争达到1800亿元以上。
 
三是实施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作用,降低再担保费率,引导担保收费标准进一步降低。
 
中央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部分城市开展为期3年的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在扩大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规模、提高便利度、降低融资成本、完善风险补偿机制、金融服务创新等方面进行探索,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小助微。
 
鼓励有条件的省份适当安排资金比照开展省内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工作。
 
内容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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