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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升级|提升园区知识产权“保护力”,为创新赋能
发布时间:
2020-10-27 11:39
来源:
新华网
知识产权,是我们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被誉为“无形资产”。它是一项法律制度,是一种科技创新激励政策,更是一种战略资源,对一个城市的科技创新、企业竞争力以及人才发展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作为企业,要成长需要不断创新,可以说,抢占知识产权就是抢占企业的未来。而知识产权制度完善与否、环境优化与否,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创新积极性、核心竞争力。
一、专利法“升级”,让知识产权保护“带电”
多年来,我国持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但专利权保护效果仍有很大提升空间,比如,专利激励机制存在漏洞,专利维权举证难、成本高、赔偿低,跨区域侵权、网络侵权现象增多等。
2020年10月,第13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对专利法进行了修改,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此次专利法“升级”,进一步完善了专利保护机制,更有力地激励和保护创新。
专利权是科技企业重要的资产和权利,专利保护对科技创新至关重要,所有的科技企业和科研人员都应当及时学习。下面,小编整理出与企业息息相关的五大方面,帮助企业了解新专利法要点,调整自身的专利保护策略。
1
提高侵权赔偿金额
法定赔偿上限提高为500万元
新法第71条规定“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惩罚性赔偿是专利保护最有力的武器,具有巨大的威慑作用。
此次修改,将法定赔偿额上限由100万元提高至500万元、下限由1万元提高至3万元。这意味着未来在大量适用法定赔偿的案件中,损害赔偿金额也有望大幅提高。
此次专利法修改也完善了举证责任分配和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等相关规定,降低了专利权人的举证难度。
2
因专利审查的不合理延迟
可以请求延长专利保护期限
新法第42条规定:“自发明专利申请日起满四年,且自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满三年后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就发明专利在授权过程中的不合理延迟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但由申请人引起的不合理延迟除外”。这使得我国的专利保护期限更加合理。
3
重视外观设计保护
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限延长为15年
新法第42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由十年修改为十五年。
此外,第2条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这使得对外观设计局部的改进与创新,也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局部外观设计保护是对整体保护的一种补充。
4
单位享有处置职务发明的权利
鼓励单位采用股权、期权、分红等方式激励发明人
新法第6条规定,单位可以依法处置其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促进相关发明创造的实施和运用。这一规定确保单位可以享有和处置职务发明的权利。
同时,新法第15条规定,国家鼓励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实行产权激励,采取股权、期权、分红等方式,使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合理分享创新收益。
5
因国家紧急情况公开专利不破坏新颖性
为更好地应对疫情防控等紧急状态和非常情况,使得最新技术投入使用后仍然可以申请专利,新法第24条规定,在专利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为公共利益目的首次公开的,不丧失新颖性。
二、服务知识产权,提升园区知识产权“保护力”
企业是知识产权的创造及市场转化的主体,完善的知识产权制度是保护企业创新积极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与此同时,如何加强园区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提升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打通知识产权“最后一公里”,也是激励和保护企业创新的重要环节。
一直以来,中创孵化器为更好地服务创新创业企业发展而不断完善服务体系,通过举办政策巡回展、承办展会知识产权培训、宣传知识产权保护内容等方式,尽最大力度地帮助企业保护独有的专利技术,鼓励创新创造。
为打通知识产权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中创孵化器整合多方力量,为园区企业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知识产权服务,包括商标服务、专利申请服务、著作权登记、软件著作权登记以及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等,提升园区知识产权“保护力”,为企业的科技创新发展保驾护航。
为知识产权护航,为创新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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